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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清风扬帆网)泰兴市:“四同式”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
日期:2018-03-15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泰兴市委巡察机构组建以来,始终对标中央、省委和泰州市委关于开展上下联动巡察工作要求,注重加强组织领导、突出监督重点、创新工作方式、强化问题整改,有效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开展。

坚持在巡察对象上联动,同频发力推进。严格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和省委《关于贯彻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〉实施办法》要求,对照上级联动要求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将全市82家单位纳入巡察监督对象,推进市委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。2017年,该市首轮巡察的4家农水口单位,与省委、泰州市委巡察对象一致,确保系统发现并解决问题。第三轮巡察对标省委村居巡察全覆盖视频会议精神,在巡察乡镇时对10个村居开展了延伸巡察。今年在确定巡察对象时,对标省委上半年街道巡察全覆盖要求,以及泰州市委已巡察经济开发区和教育系统等实际,注重把街道、园区及教育系统等20家单位作为巡察对象,确保上下联动同频推进常规巡察。

坚持在监督重点上联动,同向对标找差。始终对标中央、省市委政治巡察要求,持续深化政治巡察,强化“政治体检”,坚持以监督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为重点,在查找党的领导弱化上同向发力。以监督党内政治生活情况为重点,在查找党的建设缺失问题上同向发力。以监督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为重点,在查找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上同向发力。结合《中央巡视工作规划(2018-2022年)》要求,及时将监督重点从围绕“四个着力”、紧扣“六项纪律”、聚焦“三大问题”调整到围绕党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来,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这一“关键少数”,按照十九大关于“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”要求,把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“拍蝇”结合起来,达到上下联动齐发力的功效。

坚持在成果运用上联动,同策施力整改。巡察工作的最终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上,该市坚持将省市巡视巡察共性问题与本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,对照上级整改思路和整改要求,列出“任务清单”和整改“时间表”,实施“挂图作战”“销号”管理,确保各类问题真改真到位。先后完成2012年省委巡视泰兴移交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梳理,并形成专题报告报省委。序时完成十三届省委首轮和二轮巡视县(市、区)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整改措施101条,整改任务清单53条。狠抓市本级巡察反馈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的整改落实,对区域性、普遍性问题,通过下发“巡察建议书”督促各单位整改。对系统性、倾向性、政策性问题进行深入研判,形成专题报告供市委决策参考,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性、综合性专项治理。同时,充分运用“四种形态”对问题当事人严肃问责,截止目前,该市已问责39人,其中提醒谈话23人,诫勉谈话10人,党纪处分6人。

坚持在队伍建设上联动,同力锻造尖兵。扎实开展“打铁还需自身硬”专项活动,组织在全体巡察干部中开展“四诺”(承诺、践诺、述诺、评诺)活动,促进巡察干部强化责任,积极履职。认真落实“四个铁一般”要求,坚持“一过硬四必须”原则高标高质配备专职巡察干部25名,在全省率先完成人员配备率达100%。采取领导干部“带头学”,交流讨论“深入学”,边巡边宣“融合学”等多种方式,组织巡察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、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各级关于巡视巡察的新部署新要求。先后组织参加省、泰州市巡察工作培训3轮12人次,开展本级集中业务培训9轮241人次,参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5次,有效提升巡察干部整体业务水平。定期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,以及省纪委“六条禁令”、“五严格”“六严禁”等纪律要求,让巡察干部时刻感到身边有“戒尺”,眼前有“红灯”,心中有“底线”,严防“灯下黑”(陆建生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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